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印发<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(修订)>的通知》(新政院发{2024}3号)(以下简称细则)有关规定,为给学生提供更多更适合的选择发展空间,计划于2024年秋季学期组织开展人文艺术学院本年度集中转专业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专业原则
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、规则和程序;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,学院择优录取。
二、转专业范围
2023级在校生(不含专升本学生)
三、转专业条件
详见附件一《细则》第二章规定
四、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
1. 根据附件一《细则》及附件二《人文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》,有意愿且符合转专业相关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三《新疆政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;附件四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》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完成后一并提交至人文艺术学院教务办。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。
2. 转出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
学院按照《细则》第二张中相关规定以及《人文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》中转出条件相关要求,严格审核学生所提交材料。符合条件者,学院领导在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表中“转出专业所在学院意见”处签字并盖章。审核完毕后,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务处。
五、转专业后续相关工作
详见关于做好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https://jwc.xjzfu.edu.cn/2024/0704/c335a12018/page.htm
六、附件
附件一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》
附件二《人文艺术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》
附件三《新疆政法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
附件四《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》